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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一小区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日前,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政府下发批复文件,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水景花城小区进行挂牌督办。  10月14日,钟山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在开展高层建筑督导检查时,发现钟山区银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水景花城小区存在以下火灾隐患: 1.地下车库作为防火分隔的防火卷帘3处损坏,损坏率100%;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3.室内消火栓系统水泵不能正常运行;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泵不能正常运行;5.消防联动控制器损坏,防烟排烟系统、消防水泵以及其他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控制;6.地下车库机械排烟设施不能正常运行。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判定该场所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钟山区消防救援大队提请钟山区人民政府进行挂牌督办。  下一步,大队将持续联合有关行业部门加大帮扶指导力度,督促该重大火灾隐患高层建筑物业小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    该小区多种消防设施都不能正常运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其他自动消防设施都已损坏,消防控制室管理混乱,基本处于瘫痪状态。因此被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消防控制室是建筑消防设施的心脏消防控制室设施设备损坏和管理不规范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那么,要如何做好消控室管理呢? ↓↓↓ 1.消控室内的设备设施应时刻保持正常。消防电话、消防应急广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器、防烟排烟系统等设施必须保证正常运行。 2.消防控制室应存放有必须的消防档案和资料,主要是竣工图纸(各楼层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疏散图)、消防系统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资料。 3.管理资料要时刻备查。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本、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本、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本、防火检查巡查记录本等资料应按时间顺序装订备查。 
    202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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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发文!北京市取消施工图审查改革开始破冰!
    10月18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北京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批复》,其中“允许北京市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或者缩小审查范围,实施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等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  此文件发布标志着北京市取消施工图审查改革开始破冰。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北京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批复国函〔2021〕106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商务部、司法部: 你们关于在北京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按照《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同意自即日起在北京市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旅行社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有关规定(目录附后)。 二、国务院有关部门、北京市人民政府要根据上述调整,及时对本部门、本市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相应调整,建立与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相适应的管理制度。 三、国务院将根据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情况,适时对本批复的内容进行调整。 四、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北京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批复》(国函〔2019〕111号)停止执行。 附件:国务院决定在北京市暂时调整实施的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目录 国务院2021年10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国务院决定在北京市暂时调整实施的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目录
    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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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化工厂发生爆炸,1伤1失联,曾3次被消防部门处罚!
    10月14日上午8点左右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黄集镇实联大道1号的江苏富强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区发生爆炸现场浓烟滚滚当日江苏淮安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江苏富强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生火灾的情况通报》 2021年10月14日上午7:00左右,园区富强新材料有限公司双氧水厂发生一起火灾。市和园区消防、公安、应急、环保等部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救援。经初步监测,未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目前1人受伤,已送医救治;1人失联,正在全力搜救。火灾原因正在调查处置之中。  据公开资料显示,涉事的富强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进出口,同时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业务,今年曾三次遭消防部门处罚。今年1月底到2月初,该企业因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未按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被苏淮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处罚。 对于这一类的化工企业其化工产品必须按照各部门的要求保存、使用否则引发的后果不堪设想类似的案例有很多 山东临沂化工厂“12·29”爆炸事故 2013年12月29日,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九州化工厂,一辆双氧水槽罐车卸料包装桶的过程中,双氧水包装桶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违规使用盛装过盐酸的塑料桶盛装双氧水,桶内残存的Fe3+及其他金属杂质引起双氧水急剧分解导致超压爆炸。 山东淄博化工厂“8·25”爆炸事故 2012年8月25日,山东淄博国金化工厂双氧水车间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750万元。 事故直接原因:钯催化剂及白土床中氧化铝粉末随氢化液进入到氧化塔中,引起双氧水分解,使塔内压力、温度升高。紧急停车后,未采取排料、泄压等应急措施,高温、高压导致氧化塔上塔爆炸。 最后送上化工企业的安全指南提醒大家增强消防意识 
    20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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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规执业!4家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被依法处罚!
    近期,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派出专项工作组,对贵阳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并对其中4家存在违法行为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处罚,具体查处情况如下: 贵州和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一)贵州和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存在出具虚假文件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贵州和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文件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柒万元整的处罚(7万元),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黄江波罚款叁万伍仟元整的处罚(3.5万元)。  (二)贵州和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指派无相应资格从业人员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对贵州和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指派无相应资格从业人员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壹万伍仟元整的罚款(1.5万元)。  贵州光力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光力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出具虚假文件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贵州光力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虚假文件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柒万元整的处罚(7万元),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向明学罚款叁万伍仟元整的处罚(3.5万元)。  贵州博联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该项目消防设施,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贵州博联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消防设施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贰万陆仟元整的处罚(2.6万元)。  贵州红煜星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该单位出具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书面结论文件未经注册消防工程师签名且未加盖执业印章,违反了《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对贵州红煜星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书面结论文件未经注册消防工程师签名且未加盖执业印章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柒仟元整的处罚(0.7万元)。  目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工作仍在持续开展中。 
    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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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负责同志就《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答记者问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维护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秩序,促进提高消防技术服务质量,应急管理部制定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1年11月9日起施行。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负责同志就《规定》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规定》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原《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9号)于2014年2月3日发布施行,2016年1月14日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对于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促进提高消防技术服务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原规定的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当前形势,迫切需要进行修改,主要表现在:一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明确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也作出相应修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监管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二是机构设立条件过高、存在从业地域限制,导致经营成本投入大,不利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发展。三是对实践中暴露出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规从业、服务活动不规范等问题,缺乏明确规定和必要的惩戒措施。应急管理部经过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重新制定了《规定》。《规定》于2021年8月17日经应急管理部第2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9月13日以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发布。  问:《规定》的出台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规定》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系统性规定。《规定》的制定是落实《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重要举措。《规定》的出台,对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规定》从哪几个方面体现了便民利企? 答: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规定》强化了便民利企措施。一是取消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资质许可,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二是取消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分级制度,适当降低了从业条件,下调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和注册消防工程师人数要求。三是解除从业地域限制,规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业。四是调整从业范围,将属于产品质量售后服务范围的灭火器检查、维修、更换灭火药剂及回收等活动调整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的从业范围,减少社会单位和群众负担。同时,在消防安全评估机构从业范围中增加了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咨询活动。五是规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结论文件,可以作为消防救援机构实施消防监督管理和单位(场所)开展消防安全管理的依据,充分发挥其服务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的作用。  问: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从业条件有哪些改变? 答:与原有资质条件相比,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一是下调了场所面积,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由最多300平方米统一调整为200平方米;将消防安全评估机构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由最多200平方米统一调整为100平方米;将同时从事两类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机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由300平方米调整为200平方米。二是减少了消防技术服务从业人员数量,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最少从业人数由最多10人降低到2人,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1人;将消防安全评估机构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最少从业人数由最多12人降低到2人,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1人;将同时从事两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机构注册消防工程师最少从业人数降低到2人,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1人。三是明确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中消防设施操作员的具体数量,要求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同时,取消了高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人员数量有关要求。  问: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可以开展哪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答:《规定》明确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包括两类,分别是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和消防安全评估机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从业准则,开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并对服务质量负责。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可以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活动。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可以从事区域消防安全评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大型活动消防安全评估等活动,以及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咨询活动。  问:《规定》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是如何规定的?  答:为确保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质量,《规定》重点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明确了四类监督检查形式,一是消防救援机构在对单位(场所)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可以对为该单位(场所)提供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实施监督抽查。二是消防救援机构根据消防监督管理需要,可以对辖区内从业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专项检查。三是发生有人员死亡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消防救援机构开展火灾事故调查时,应当对为起火单位(场所)提供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实施倒查。四是对举报投诉和交办移送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从业行为进行核查。同时明确监督抽查和专项检查的具体内容,火灾倒查和专项检查的实施方式。  问:《规定》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信用监管是如何规定的?  答:《规定》明确,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开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了加强监管,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建立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公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发布从业、诚信和监督管理信息。同时,消防救援机构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实施积分信用管理,并将违法失信行为及查处信息归集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具体办法由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制定。    问:针对实践中存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规从业、维保检测弄虚作假等问题,《规定》如何进行解决的?  答:近几年,天津“10·28”重大火灾、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等暴露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规从业、弄虚作假等问题,为了整治这些突出问题,《规定》对此进行规范:一是在从业条件中明确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必须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禁止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直接办机构、搞经营,强化消防技术服务的市场属性,减少非市场因素干扰。二是针对一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承接业务后,不到现场实地开展工作、直接出具结论文件问题,将项目负责人或消防设施操作员未到现场实地开展工作列入禁止性规定,并设置相应罚则。三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条文相衔接,明确界定了出具的虚假文件和失实文件的情形,便于工作实践中认定和操作。  问:《规定》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答:一是明确对不具备从业条件开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出具虚假、失实文件,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等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进行处罚。二是明确了冒用其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名义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法律责任,有该违法行为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处2万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三是明确了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未设立技术负责人、未明确项目负责人等六类不规范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法律责任,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罚款。四是规定对所属注册消防工程师同时在两个以上社会组织执业、指派无相应资格从业人员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转包分包消防技术服务项目的三类违法行为,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五是规定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未按照规定要求在经其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上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的违法行为,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下罚款。  同时,《规定》还明确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维护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发生火灾时未发挥应有作用,导致伤亡、损失扩大的,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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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 | 关于领取2019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我省2019年12月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已制证完毕,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将于近日开展证书发放工作。请考生登陆资格证书网站进行查询或查看下载附件证书名单,查询到证书信息人员可以领取证书,现将证书领取方式通知如下: 一、现场领取 1、领取时间 2021年10月9日-2021年10月22(工作日内)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2、领取方式 本次采取依旧换新领证,取证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老证书到职业技能鉴定站领取。本人确有困难不能领取需由他人代领,须由代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老证书原件、取证者身份证原件、取证者本人签属的《委托书》(见附件1)领取。 3、领取地址 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索凌路与魏河北路交叉口向西150米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二、邮寄领取(费用自理) 1、办理时间及方式 ·10月22日后,确因不能现场领取的,需填写附件2(邮寄地址统计表)并将取证人身份证复印件、老证书和本人手写的不能现场领取需邮寄的情况说明(签字、按手印)一同(四者缺一不可)邮寄至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收件人:王助理。(情况说明与身份证复印件同一页纸) 2、邮寄方式 鉴定站收到前款所述四项内容(附件2邮寄地址统计表、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原证书、签字并按指纹的情况说明)邮件后,核实登记后寄出,鉴定站将发顺丰快递至个人,证书寄发为邮费到付,不能接收顺丰快递的请提前备注。 三、相关要求 1、职业资格证书是对技术人才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的结果,是人才求职、任职、开业和用人单位录用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动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证书需由考生本人进行领取,无特殊情况不得由他人代领,不得由社会培训机构、用人单位代办、代领。2、邮寄可能会有丢失风险,且证书无法补办,为降低风险,证书邮寄一律采用邮费到付,如拒收或退回不做第二次邮寄,须本人到鉴定站领取;3、证书须妥善保管,证书内容要保持清晰、整洁,对被涂改、转让的证书,一经发现,发证机关将立即收回作废处理。4、领取证书往返途中,请各位考生务必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出示健康码,经测温、消杀后,由鉴定站工作人员核对信息后无误后予以发证,并签字确认。健康码非绿码以及近期出入疫情突出地区以及中、高风险地区等不符合防疫要求的人员不得前来领证。领证期间,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避免身体接触和不必要的沟通交流,不得长时间在站内逗留。 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职业技能鉴定站2021年10月8日  
    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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